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改为三年

2021-06-16 09: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时效就是时间的法律效力,诉讼时效这个法律概念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它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可以督促权利人及时的行使权利,也能够保证纠纷被及时准确的解决。那么,民事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改为三年?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改为三年

一、民事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改为三年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后在在201710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中改为了3202111日,《民法总则》被废止,但《民法典》延续了3年短期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3年为短期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

二、车祸不赔偿怎么诉讼时效

首先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一般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起算。但这三年并非不变期间,当发生法定事由,车祸诉讼时效是会大于三年的,以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会对诉讼时效产生影响的情况。

三、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规定

1、根据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正常情况下,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期限,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如果不当得利的客体是不动产物权或者经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则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3、如果不当得利返还请求存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的,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时效遇到中断的情形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民事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改为三年”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民事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后在在201710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中改为了3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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