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确权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2021-06-21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那么确权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确权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一、什么是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1、当事人只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并不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某一民事义务。

2、确认之诉所要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是现存的,只是当事人对这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存在还是不存在,或者存在的范围有争议,才能请求法院对其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当事人之间没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争,法院的裁判不存在执行问题,当然,法院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做出确认,也就是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根据当事人请求的目的不同,确认之诉可以分为:

(1)肯定的确认之诉。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称为肯定的确认之诉。例如 ,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成立,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收养关系、借贷关系。

(2)否定的确认之诉。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之间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例如,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父子关系、委托关系,等等。

二、确权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不适用。确认之诉表现为当事人以提出请求的方式要求国家裁判机关对相关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裁判,但确认请求权属于程序请求权,而非实体请求权,更非债权请求权。在确认之诉中,诉讼对方不负有承认的义务。确认之诉既然仅是由国家裁判机关对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司法裁判,自然也就不存在通过强制执行方式强制诉讼对方当事人履行判决主文内容的必要。相应的,诉讼法意义上的程序请求权,自无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

三、确认之诉的条件范围

1、当事人适格。

(1)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2)诉讼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类,相应地,当事人适格,亦可分为原告适格(积极适格)和被告适格(消极适格)。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

(3)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问题是解决何人可成为特定确认之诉诉讼或案件的当事人的标准问题,是否具备诉的利益的问题是解决特定确认之诉纠纷是否有诉讼保护必要性的问题。因而,它们的共同功能和意义主要在于,一方面符合诉权要件,就可以行使诉权,启动诉讼程序,要求法院提供司法救济,法院也必须接受和保障诉权的行使。另一方面,不符合诉权要件,法院就拒绝提供司法救济,也就不能启动诉讼程序,从而避免滥诉。

(4)民事诉权要件旨在排除不必要通过诉讼救济的纠纷,而将有必要通过诉讼救济的纠纷纳入诉讼视野。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关系到究竟何人可就何事提起确认之诉,关系到普遍意义上的确认事宜中哪些才能成为司法救济的特定对象,因而更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2、确认利益。

(1)当事人适格与确认利益具有表里一体之关系,“有确认利益(诉的利益)的人即为适格当事人,适格的当事人即有确认利益,所以确认之诉的当事人适格和诉的利益是同一的”,这是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而言,仅仅指出了二者之间存在的联系,不能因为二者相互之间存在联系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区别,进而认为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只需其中一项即可。

(2)就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的确定而言,并不能仅仅列明只有“当事人适格”一项或仅仅只有“确认利益”一项。当事人适格与确认利益从不同的角度,按照相应的法定标准,从两者不同的内涵出发,发挥着对具体确认之诉纠纷和案件的作用,割舍掉二者之中的任何一项似乎是不妥当的。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不适用诉讼时效。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确权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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