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几年

2021-01-1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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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人都知道有诉讼时效这回事,却不知道什么是除斥期间,他们两个有相似的地方,但它们是不同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几年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几年

  一、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什么是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除斥期间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几年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除斥期间其实就是我们权利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里,权利是一直都有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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