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权的标的物是什么

2021-06-25 10: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众所周知,物权的范围是很广的,其中涉及了所有权关系、抵押关系、留置关系等,但无论呈现的是何种物权,物权都是围绕标的物展开的。那么物权的标的物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权的标的物是什么

一、物权的标的物是什么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还包括权利物权(质押物权)。标的物是具体而言的,如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为房屋这一不动产。

二、什么是民法典上的物

一般意义上,“物”是指物理上的物,强调物的自然属性;但法律上的物并非一般物理意义上的物,更强调其法律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三、物权的取得有哪些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物权的标的物是什么的信息,由上可知,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还包括权利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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