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诉讼立案材料

2021-07-0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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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可混为一谈。物上请求权旨在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支配状态,从而使物权得以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消除损害。它是在不能恢复物的原状时,以金钱作为赔偿,补偿物权人受到的财产损失。找法网小编就为您带来法人诉讼立案材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人诉讼立案材料

  一、法人诉讼立案材料

  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被告、第三人)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署名:自然人须手写签名;法人、其他组织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告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一份;原告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各一份)。

  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一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其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除提交其身份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交相关部门出具其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

  提交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复印件正本一份(按要求填写证据交接清单,置于证据复印件首页装订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证据复印件副本。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

  起诉时,如申请财产保全的,另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状各一份。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要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申请保全其他财产的,要提供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物的权属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二、实现担保物权能否诉讼

  是可以起诉的。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等,出借人是享有诉讼权利。抵押物与第三人保证并存时,要看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的顺位。如无明确约定,抵押物是借款人的,必须先处置抵押物,抵押物不足的,才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实现担保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该程序中终结不能实现债权,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此有别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综上,不能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可向借款人、保证人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

  三、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

  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物权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受到妨害时,如果有标的物的实际损害,可以同时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故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可以并存的。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分析的法人诉讼立案材料的内容。如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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