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的人格权有哪几个

2021-07-1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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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与自然人一样也有专属于法人的民事权利,因为其特殊性,自然人有的专属性人身权,法人不能拥有外,法人也有自己的专属权。那法人的人格权有哪几个?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法人的人格权有哪几个

一、法人的人格权有哪几个

1、法人名称权

法人名称权是法人依法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

2、法人名誉权

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法人信用权

法人信用权是法人就其履行对他人承诺的义务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信赖和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

4、法人秘密权

法人秘密权是法人对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其他非技术性信息所享有的人格权。

二、法人名称权和法人名誉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法人名称权

法人名称权是法人依法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包括以下四种具体权能:

1.名称设定权。法人为自己设定名称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这是法人享有名称权的最基本内容。对于名称的设定各国有不同的作法,我国对名称的设定采取特许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名称使用权。法人对其名称享有占使用的权利,排除他人非法干涉和非法使用。

3.名称变更权。法人在使用其名称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变更自己登记使用的名称。

4.名称转让权。营利性法人可以将其名称部分或全部转让于他人行使。非营利性法人的名称不得转让。

(二)法人名誉权

法人名誉权是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包括以下三项权能:

1.名誉保有权。一是法人保持自己的名誉不降低、不丧失;二是法人在知悉自己的名誉处于不佳状态时,可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改进它。

2.名誉维护权。一是基于名誉权的绝对属性,法人对任何其他人有不得侵害自己名誉的不作为请求权;二是法人对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可以寻求司法保护,请求对侵权人进行民事制裁,同时对自己遭受的损害进行救济。

3.名誉支配权。法人就社会对自己的评价不能进行支配,但对于名誉所蕴含的人格价值能够进行支配。法人可以利用自己良好的名誉,与他人进行广泛的政治、经济交往,使自己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然也可以不利用他,但不得任意抛弃和任意处分。

三、法人信用权和法人秘密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法人信用权

法人信用权是法人就其履行对他人承诺的义务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信赖和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包括以下三项权能:

1.信用保有权。一是法人保持自己的信用不降低、不丧失;二是通过自己增强经济能力,加强诚信履约的努力,而使自己的社会、经济评价和信赖感不断进展,获得更好的社会、经济形象。

2.信用维护权。一是基于信用权的绝对属性,法人对任何其他人有不得侵害自己信用的不作为请求权;二是法人对于侵害信用权的行为人,可以寻求司法保护,请求对侵权人进行民事制裁,同时对自己遭受的损害进行救济。

3.信用支配权。法人可以利用自己良好的信用,与他人进行广泛的政治、经济交往,使自己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然也可以不利用他,但不得任意抛弃和任意处分。权利人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信用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其他债务人提供担保。

(二)法人秘密权

法人秘密权是法人对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其他非技术性信息所享有的人格权,包括以下四项权能:

1.秘密保守权。权利人对其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不让外人知晓的权利。

2.秘密使用权。法人对其秘密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排除他人非法干涉和非法使用。

3.秘密维护权。法人对于侵害秘密权的行为人,可以寻求司法保护,请求对侵权人进行民事制裁,同时对自己遭受的损害进行救济。

4.秘密转让权。营利性法人可以将其秘密部分或全部转让于他人行使。非营利性法人的秘密不得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人的人格权有哪几个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法人的人格权有:法人名称权;法人名誉权;法人信用权和法人秘密权。四个人格权还有分别不同的权利。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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