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还款能否追偿

2021-07-13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事人之间设立担保物权的,要依法签订担保合同,法律有约定要进行登记的要登记后才能生效。那对于设立生效的担保物权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纠纷要提起诉讼的,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还款能否追偿?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还款能否追偿

一、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还款能否追偿

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还款能追偿。

即使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是仍然是在担保期间的,担保人仍然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如:存款,企业债券(股票),形成权,国家财产,未按时出资的补足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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