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民事诉讼的材料

2021-07-13 1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起诉是我们通过国家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起点,撰写起诉状是我们行使起诉权的必经程序。通过民事起诉状,法院可以初步的了解我们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这成为公正合理解决纠纷的关键。那么,自然人民事诉讼的材料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自然人民事诉讼的材料

一、自然人民事诉讼的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二、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规定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三、诉讼时效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与“自然人民事诉讼的材料”的有关法律知识。起诉需要携带起诉状、自然人的相关身份证明以及起诉所应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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