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表见代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1-07-1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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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理是我们如常生活中一种比较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我们没有时间做某件事情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该事项。在代理中,还有一种特殊的代理,即表见代理。表见代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表见代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表见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

  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是指对于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善意的第三人有理由确信该行为人有代理权,因而可使被告代理人承担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一种行为。这里所说的无权代理一般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表见代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基础上才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如行为人持单位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情况。

  3、相对人主观为善意且无过失。标准是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没有相应代理权,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人仍然与其订立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是无权人理,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无权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具备有效合同的一般条件,本身不具有无效、被撤销的内容。否则,该合同应按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处理。

  三、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主要区别

  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中,代理人会在代理权限内积极行使代理权,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并且使用合法的手段行使代理权。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表见代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合同知识,欢迎登陆找法网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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