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院立案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2021-08-19 11: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立案指的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那么法院立案自然人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立案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一、法院立案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1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2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3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4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如何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法院立案自然人是什么意思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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