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当得利返还的方法

2021-08-19 14: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当得利是《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准合同行为,因为不得得利并非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引起不当得利之债。一旦成立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返还的方法是怎样的?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当得利返还的方法

一、不当得利返还的方法

1、原物返还。如果得利方在受损方获得的不当利益是有形物,且在返还时原物存在,则在返还时原则上应原物返还。比如说不当获得邻居家的洗衣机,返还时将该洗衣机返还时即可。

2、金钱偿还。这种情况是在原物已经不复存在或者不存在原物时采用的返还方式。在原物已受损不存在时,返还的金额应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如果不当得利是是劳务等无形物时,应偿还劳务等的通常报酬。当然,如果不当得利的是种类物,如多取了银行的金钱,则只要返还等额的种类物即可。

二、不当得利的概念与条件

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成立条件包括: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

2、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三、不当得利属于侵权案件吗

不当得利案件不是侵权案件。不当得利是受害人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这类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的获得人被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对该债务负有返还义务,财产受损失的人被称为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返还债权的权利。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与不当得利返还的方法”的有关法律知识。不当得利的返还方法分为有形物的原物返还和原物受损时的金钱的返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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