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是否有效

2021-08-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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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法律概念,分公司在性质上属于总公司的附属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由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但是,若分公司从事市场经营,可以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商事活动。那么,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是否有效?接下来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以下吧!
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是否有效

一、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是否有效

分公司有权订立合同,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也可以由其负责人签名,签名和盖章具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分公司不能独立订立合同则会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至于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民法典》总则编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合同。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在性质上属于总公司的附属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即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并且能够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二、合同的效力类型有哪四种

1、有效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

2、无效合同:相对有效合同而言,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3、待定合同: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4、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三、合同效力的补正规则

合同效力补正规则有以下几点:

(一)形式具有瑕疵合同的补正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正,如: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三)成立未生效合同的补正,如:

1.未办理批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合同;

2.未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订立的合同;

3.未经审批的三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

(四)无效合同的补正,如:

1.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

2.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分公司有独立的缔约权,但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民法典》总则编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进行判断。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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