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规定是什么

2021-01-1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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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时候在打官司的途中可能会出现被告死亡或者是相关人员的死亡存在,这时候会面对死者财产的处理,如果死亡事实存在,宣告撤销后的财产是非常难以处理的。所以说它的规定到底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规定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规定是什么

一、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死亡宣告撤销

死亡宣告的撤销是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被确知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制度,既着眼于本人及其亲属利益,又兼顾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死亡宣告撤销后,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完全回复原状。

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要件有三项:

(1)有被宣告死亡人存活的事实。

(2)有本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死亡申请人范围相同,只是不受顺序限制。

(3)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三、死亡撤销宣告效力

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是有溯及力的,但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法律对溯及力做了限制。

(1)在人身关系方面。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配偶已再婚的,再婚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即使再婚后离婚的,婚姻关系也不当然恢复;子女在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收养的,收养关系仍然有效,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

(2)在财产关系方面。因宣告死亡而继承、受遗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遗产者,均应返还;返还原则应是原物及孳息;原物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则免除原物返还义务,代之以适当补偿。

(3)宣告死亡若系利害关系人隐瞒真相恶意所致,属于侵权行为,侵害人不仅要返还所取得的财产及孳息,还要负赔偿责任。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5)被宣告死亡人在死亡期间实施的事实行为有效。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规定是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发生死亡事实的存在,财产的反还会根据法律依据的情况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参考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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