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国家征地属于不可抗力吗

2021-08-0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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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国家最新政策的出台,国家对于土地利用制度的不断趋向于合理化,因此国家会对农村土地或者是房屋进行征地或者是拆迁,那么,国家征地属于不可抗力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国家征地属于不可抗力吗

  一、国家征地属于不可抗力吗

  国家立项建设高速公路,需要征用双方合同标的路段的土地,这是典型的政府行为导致的合同履行不能,这显然也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一种。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 、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08年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二、不可抗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三、民法典》第180条对不可抗力的规定是什么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国家征地属于不可抗力吗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 国家立项建设高速公路,需要征用双方合同标的路段的土地,这是典型的政府行为导致的合同履行不能,这显然也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一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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