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2021-08-2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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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未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在有效期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二、工伤认定标准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里面是没有工伤认定标准的,很多人都会把工伤认定范围的内容当做是工伤认定标准的内容。我国只有工伤鉴定标准,这是在对职工受的伤属于工伤后,由专业机构对工伤伤残程度进行的一个鉴定。

三、工伤的诉讼时效从哪天算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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