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

2020-12-28 1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人的类型有很多,我们在生活当中也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同的法人。而这些法人类型当中,区别较大的有两种。一种是营利法人,一种是非营利合同。那么,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有什么区别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

  一、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

  1、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即不仅从事营利性事业,而且还向其成员分配利益。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二、民法典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民法典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的成立】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 【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三、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的法律知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的,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区分。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单独设立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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