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2021-09-02 15: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新冠疫情的出现,不少公司企业都遭受到打击导致经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会通过转让来止损,那么我国法律对于自然人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
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一、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当公司出现股权转让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需要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如果是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要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都需要提供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即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二、什么是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这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三、股份转让有哪些方式

股份转让的方式可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由此可见,自然人在股权转让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并提交公证。而对于不记名的股份,可以双方自行转让,无需经过公证,但不能成为公司的记名股东。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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