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通谋虚假意思表示裁判规则

2021-08-11 13: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具备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该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谋虚假的意思表示,以达到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目的,该怎么判定这种行为?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通谋虚假意思表示裁判规则的相关内容。
通谋虚假意思表示裁判规则

一、通谋虚假意思表示裁判规则

通谋虚伪表示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情形之一。表意人与相对人谋划为虚伪表示而其真意为发生另外的法律效果的表示行为。如当事人实为买卖房屋,为避税而作赠与之虚伪表示等行为,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通谋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是自始无效的,不仅如此,若损害了国家或公共利益时还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通谋虚假意思表示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通谋虚假意思表示的举证责任应该由提出主张的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主张民事法律行为均属于通谋虚假意思表示时,需要负相应的举证责任。不能仅仅因为合同当事人间有特殊情谊关系或合同价款交付不足,就认为存在通谋。

三、哪些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由此可见,通谋虚假意思表示,以达到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意在损害第三人、国家以及公共利益的合同,自始无效。不仅如此,若该恶意串通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通谋虚假意思表示裁判规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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