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因此,孤独老人在没有法定监护人时,是可以与他人签订监护协议的。孤独老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孤独老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交还请求权。当被监护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二)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当被监护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三)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综上所述,孤独老人要取得监护权,可以依法律规定由其近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或者与他人签订监护协议,并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孤独老人监护权如何申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