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采购设备合同是否有诉讼时效

2021-08-2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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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采购设备合同诉讼期时效为三年。采购设备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形式,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该为权利人自己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那一天算起。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解答的是采购设备合同是否有诉讼时效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设备合同是否有诉讼时效

一、采购设备合同是否有诉讼时效

买卖合同形式上诉讼时效为三年,所以设备购销合同诉讼期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二、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采购设备合同是否有诉讼时效?买卖合同形式上诉讼时效为三年,所以设备购销合同诉讼期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有关内容,若您还有不了解的,建议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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