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到期如何续签

2021-08-30 11: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依据《民法典》规定,就借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时间为三年。那么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到期如何续签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到期如何续签

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到期如何续签

1、借款合同可以不续签也可以续签。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一直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不受时间的限制。

2、借款的索要主要是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问题。通俗的来讲,还款到期后,债权人不在3年时间内索要,过了3年再去起诉,法院可能会不判债权人胜诉。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是不能机械地去理解。因为这个期间是可以中止中断的。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款期限的,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起算3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上没有注明期限的,从出借人催要借款时开始起算3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4、195条。

二、借款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法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赔偿请求权,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但是在上述各种情形中,如果是从一天中途开始的事实起算(如侵权),因当天不足一天,为保障权利人能够切实行使权利,开始的当天不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如果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如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则开始的当天计算在内。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三、借款诉讼时效延续的方法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

6、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借款有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时间为三年。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到期如何续签”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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