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面积差适用诉讼时效吗

2021-09-0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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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主要是为了敦促权利人行使权利而存在的。那么面积差适用诉讼时效吗?民法对诉讼时效有哪些?诉讼时效经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面积差适用诉讼时效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面积差适用诉讼时效吗

一、面积差适用诉讼时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房屋面积被差价的,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权利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法对诉讼时效有哪些

根据实际情况,诉讼时效可以分为:

(一)短期诉讼时效  

在我国现行法律上,诉讼时效期间在3年以下的为短期诉讼时效。例如以下四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对这些民事活动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原因在于,这些纠纷可以在短时间内发出,并及时予以处理,此外,我国很多单行法律、法规也规定了短期诉讼时效,如《食品卫生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有关食品卫生的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各种货运规则规定的索赔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180天。

(二)长期诉讼时效  

有些法律对于特定的民事活动规定了长于3年(2年以上至20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为长期诉讼时效。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三、诉讼时效经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

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

(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依《民法典》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民法典》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时效利益的抛弃

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面积差也是适用诉讼时效的,且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其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面积差适用诉讼时效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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