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

2021-01-26 14: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虽说每个自然人自出生以来就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这并不代表着其可以实施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其可能缺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民法典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的信息,由上可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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