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

2021-01-13 1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法院起诉的时间区间,一般是三年。但若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那么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解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解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的信息,由上可知,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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