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其他组织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2021-09-15 15: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网友们通过了解了法律知识之后应该是知道民事权利能力的,因为一般而言是指自然人和社会组织才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有企业或者是其他组织又是属于哪一种性质呢?其他组织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其他组织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其他组织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应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类。而《民法典》明确的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只有公民和法人,个人认为这是受到当时立法技术和条件限制,主要是受前苏联民法理论影响太深采用民事主体二元定位的缘故,加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作为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缺位。随着社会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立法上已经逐步突破了《民法典》对民事主体的二元定位,例如《民法典》中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企业有哪些民事权利

1、始期与终期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以成立为始期,消灭为终期。在我国,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之时是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所注的日期;机关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的成立之时,是主管机关批准法人设立之日。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期,应是法人清算完结登记注销之日,所以,对“终止”不应理解为法人停止活动之日。法人在终止时,若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必须经过清算,否则不能消灭。据此,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期为法人的消灭。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

由于法人是自然人为了各种目的而设立的,因此,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不同,即使在各个法人之间也是各不相同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以下三方面限制:

(1)性质上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例如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继承权、扶养请求权、婚姻自主权等,法人因自然属性无法享有。

(2)法律上的限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保护交易安全,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受法律的直接限制。例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83条规定,机关法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3)目的事业的限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在以登记设立的法人,该范围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86条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条的规定,该项限制有被淡化的倾向。即只要不是违反专营、专卖及法律禁止性规定,法人超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应属有效。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法人的目的事业限制,只是法律禁止的事项,而不是核准经营的事项。

三、谁有民事权利能力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特点是主体的平等性、内容的统一性、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其他组织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相关的内容,在法律上的规定都知道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可以拥有的权利,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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