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证书通常出两份,特殊情况会出三份!借贷一份,过户一份,做预告登记一份!
房屋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房屋委托做法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根据法律限定,代理关系发生的根据有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别是基于法律限定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为委托代理。委托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特代理权授与受托人的做法,仅凭委托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发生授权的效力。
(一)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下同)。
(二)委托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三)委托人为工商客户的,须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
(四)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五)受托人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
(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
民事授权委托书做几份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别是基于法律限定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为委托代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