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意定监护公证怎么办理

2021-01-27 08: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意定监护,是指人们可以根据自己意思,指定监护人的一种方式,如果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达成协议,并且双方都有意愿完成监护权利与义务,虽然监护人不是法定的,一样可以担任监护人。那么意定监护公证怎么办理,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意定监护公证怎么办理

  一、意定监护公证怎么办理

  意定监护,就是不同于法定监护,最大限度尊重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监护公正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办理意定监护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被监护人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证明;

  4、意定监护协议;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结合各地政策调整,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二、意定监护公证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证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1)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

  (2)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预先确定的监护人来承担监护责任。

  三、意定监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0条规定,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意定监护公证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意定监护是一种比较自由的权利,能最大限度的行使被监护人的意愿。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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