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的责任有哪些

2021-01-28 09: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营利法人,是属于我们生活当中最常见的一个法人类型了。我们在生活当中见到的公司等都是属于营利法人的类型,那么在民法典的规定当中,营利法人的责任是怎么样的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法典关于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的责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的责任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的责任有哪些

  营利法人的法律责任

  (1)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5)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怎么设立营利法人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3)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4)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如果法定代表人需要变更的,必须要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的程序。

  2、在注册公司指定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各项事项。

  3、公司股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公章。

  4、公司注册后必须要记账报税,如果有偷税漏税的,虚开发票的等等都是涉税的犯罪,这一切都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5、如果公司生产或者是销售假货,伪劣产品等不合格,违法国家产品质量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6、当公司解散注销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把公司的财产藏起了视为己有的,或者做假账来侵占公司财产的等等,最后导致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都分不到公司财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怎么把财产吃进去的,就得怎么把财产吐出来。

  7、聘请员工,每月都应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如果不支付员工工资,欠薪的,也要承担责任。并且欠薪可不是一件小事,事态严重的,法定代表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形式责任!

  8、如果公司由于种种原因,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的,被责令关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仅要付相关的责任,并且在公司被吊销的三年内,都禁止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9、其他。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的责任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作为营利法人就必须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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