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人身自由权

2021-01-27 10: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身自由权,是属于人身权利的一种。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最常见的一种人身权利了。但是我们很多人对他的了解并不多。就比如,人身自由权到底是什么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法典关于什么是人身自由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人身自由权

  一、什么是人身自由权

  通称“自由权”。严格地说,“自由权”这一概念不能成立。权利是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的资格,也就是实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权利的本质就是自由。每一种权利都是一种自由。“自由权”就是自由的自由,或为支配自由的自由,显然无法说通。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应称行动权。行动是主体的物质性人身要素,行动权是物质性人格权。行动资格是物质性人格要素。人身是各人身要素的总和,是全部人身权的客体,不是行动权的客体。

  “人身”在汉语中可解释为人的身体,但人的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也不是行动权的客体。因此,把权利人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称为人身自由权并不确切,但这一名称已十分普及。从法理上说,“行动权”可分为政治即非民事行动权和民事行动权。传统民法把“自由权”分为公法自由权和私法自由权,大致相当。

  政治行动权是政治领域的人格权,包括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不属民事权利。民法中的行动权指民事行动权。

  人身自由权的客体行动权的客体是权利人的行动,不是作为权利人各人身要素总和的权利人的人身,也不是权利人的身体。

  二、民法典的人身自由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三、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

  1、身体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2、精神自由权

  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

  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是人身自由权的法律知识。人身自由权是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只要是属于人身自由权的内容,那么当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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