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客体有哪些

2021-01-2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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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知识产权就是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客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就是著作权与专利权和商标权。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知识产权客体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知识产权客体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客体有哪些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二)工业产权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出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知识产权出资需要经过评估,评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删去了旧款关于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要求,意味着企业可以100%用知识产权出资。

  (6)以专利权出资的,如专利权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以商标权出资,提供商标主管部门批文;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提供国家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文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知识产权的客体主要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知识产权客体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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