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权利行使的自愿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1-01-27 11: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民事主体拥有民法典所赋予的民事权利,当然民事主体行使这些权利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权利行使的自愿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权利行使的自愿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权利行使的自愿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三、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

  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权力行使的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否则民事主体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权利行使的自愿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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