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有什么区别

2021-01-25 11: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法人设立的条件都可以设立法人,但是法人根据其不同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种类,那么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有什么区别,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有什么区别

一、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有什么区别

1、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2、特别法人

民法典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关于法人有哪些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

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

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综上所述,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人,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分歧或者使他人能够混淆,前者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设立的,一般是社会公益组织,后者是针对特别对象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有什么区别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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