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合同是不当得利的合法依据吗

2021-09-01 09: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却受利益,并由此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可以是无效合同。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无效合同是不当得利的合法依据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对您学习和实践应用有所帮助。
无效合同是不当得利的合法依据吗

一、无效合同是不当得利的合法依据吗

不当得利可以是无效合同。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既可以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发生,如基于合同而占有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合同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依据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权便成为不当得利;也可以基于自然事实而发生,如邻家池塘的鱼跳人己家池塘,这也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从无效合同中获得的利益正是不当得利,应及时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二、不当得利的特征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三、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拒不返还可构成侵占罪。

《民法典》第987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权。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却受利益,并由此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无效合同是不当得利的合法依据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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