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解散是什么意思

2021-01-27 11: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对于法人这个词应该事不陌生的,其实,法人是一个法律上专有的名词,与自然人不同,法人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时候也会遇到法人解散的情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法人解散是什么意思的具体内容。
法人解散是什么意思

  一、法人解散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进入解散程序后,即出现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法第183条对此作了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的(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执行机关易位

  公司解散时,由清算人代替董事会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我国《公司法》第184条对此作了规定。

  3、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对此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仲裁机构有权裁决解散公司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权仲裁的情形。”

  在公司进行解散程序后,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核实,继而收回债权,至于债务,需要在清算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清偿,对于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由于公司法人需要以其独立的资产承担责任,故而对于不足以清偿的情形,发生消灭的效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法人解散是什么意思内容,按照规定导致法人解散的情形是有几种情况,如果法人因为合并或者是分立的话是要解算的,还有法人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那么也要进行解算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