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2022-05-0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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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条件是社会团体是由全体成员共同意愿而设立的、设立目的非营利性、依法经过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等。社会团体在取得法人资格后,可以进行投资,但不可以从事营利性经营行为,即不可用于私人谋利,但用于追求公共利益。
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一、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1. 设立行为的差别。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限于生前行为,并使二人以上所为的共同行为,表现为以设立法人为目的的订立设立合同并制定章程的行为,简称社团章程行为;财团法人的设立行为,是行为人所为的捐助行为,简称捐助行为,不限于生前行为,可以使死因行为。捐助行为,性质上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得于生前为之,是为生前捐助行为,应订立捐助章程,订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财产,故为要式行为。捐助行为亦得以遗嘱为之。此种遗嘱捐助,无另定章程的必要。

  2. 设立程序的差别。财团法人一般以追求公益事业为目的,其设立在多数国家较为严格。社团法人内部形态不一,依法适用不同的设立程序,其中非营利社团法人在许多国家只需登记即可。

  3. 设立人地位的差别。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社团法人成立后,取得社团法人的社员资格。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完成财团法人设立后,未必与财团法人有联系。

  4. 变更和解散的条件不同。在社团法人,社员可以依决议自动加以变更,还可以依决议资源解散。在财团法人,其目的、章程及组织的变更、管理方法的修改,或者解散,须由特定机构(如法院或主管机关)依职权为之,不存在自愿决议的变更或解散。

  三、社团法人是否可以投资

  社会团体法人可以作为投资人,但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这实际是不矛盾的。

  “营利性”的判断标准不是不能赚钱,而是赚了钱不能用于社团成员分红,只能用于社团的发展。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社会团体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社会团体的资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社会团体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找法网小编对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社团经设立后,尚须经主管机关的许可,办理登记,而取得法人资格。此通常需要经过一段相当期间。对于此种处于设立登记程序中的社团,一般来说称为设立中社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找法网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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