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28 0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签订合同在日常生活是经常会出现的行为,其本身有利于保障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合同缔约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则合同无效。那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合同的处理及后果有哪些内容?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详细介绍。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2、一方以欺诈、胁迫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地的合同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订立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及后果有哪些内容

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关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如果合同缔约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则合同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将会为您提供宝贵意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