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2021-02-03 10: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期小刘遇到了麻烦事,他在行车上路时,突然遭遇到山体滑坡,为了避免车辆不被山上滚下来的大石块砸中,他紧急变更车道,不慎与对面驶来的汽车相撞,导致双方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那么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呢?接下来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一、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条件为:

  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在哪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5、对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对防卫人一般无特殊要求,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行;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由上可知,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失一般是由造成险情的人来承担,如果险情是因为自然灾害引起的,那么紧急避险人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以上内容就是关于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及相关问题的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有待解决,欢迎登陆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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