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办护照时监护人委托书要盖章吗

2021-10-17 13: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普遍都知道如果是出国,无论是坐飞机还是坐火车都是要准备护照的,而且办护照也是有年龄的规定,如果未成年是需要监护人在场才可以办理的,那么在办护照时监护人委托书要盖章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办护照时监护人委托书要盖章吗

  一、办护照时监护人委托书要盖章吗

  需要。

  1、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监护人一定要写户主吗

  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民法典》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户主是爷爷监护人可以填爷爷吗

  就算户主是爷爷,但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除非孩子的父母有存在一些问题,或者是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爷爷可以当监护人。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除非父母有问题,被剥夺监护权。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办护照时监护人委托书要盖章吗,如果是签订委托书的时候可以选择签名或者是盖章也可以,没有特定的规定是一定要盖章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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