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家庭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2021-10-02 0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监护主要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设立的,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且监护人要且是履行其监护职责。那么家庭监护人证明怎么写?什么人可以是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家庭监护人证明怎么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家庭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一、家庭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什么人可以是法定监护人

(一)《民法典》第27条规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 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 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作为监护人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二)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三)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家庭监护人的证明要区分其是否成年,监护人证明最重要的就是要写清楚双方的身份信息,还要写清楚具体的事由。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家庭监护人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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