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精神病有民事权利吗

2021-10-13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是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但是对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以及未成年人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做的民事活动都要由其代理人追认。精神病有民事权利吗?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精神病有民事权利吗

一、精神病有民事权利吗

精神病分为间歇性精神病和常态性精神病。如果是间歇性的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民事权利。但是常态持续性精神病人则属于没有民事权利,行使民事权利需要由监护人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精神病是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三、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根据公民的意识能力或者智力状况确定的,一种从年龄上推断公民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为八周岁,8~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种是因为患有精神病而导致的意思能力受限制。

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即使其身体有缺陷,并不影响其正常的思维意识,除非其年龄在8~18周岁或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有民事权利吗?根据上文可知,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对此,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到找法网平台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