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欺诈罪是怎么规定的

2022-01-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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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欺诈罪的说法,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欺诈罪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知识。
欺诈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关于欺诈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无效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从法条上我们不难看出,合同欺诈的构成有四个要件。

  (一)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

  (二)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也就是说欺诈与错误具有因果关系;

  (三)对方因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认识错误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间有因果关系;

  (四)欺诈具有不正当性。从这四个方面我们不难看出,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互为因果,可见法律对欺诈认定的严谨性。

  欺诈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大类,根据民法典关于欺诈的规定,因一方的欺诈行为而诱导他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受欺诈方可以要求国家相关单位予以撤销。若是由于第三人施行的欺诈行为,各方当事人都知道欺诈事实的存在,则该合同是由法律效力的。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

  诈骗罪并没有所谓的八种立案情况,只要达到一定的诈骗金额,则必须予以立案。 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第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第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欺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法中是没有欺骗罪的,欺骗是属于诈骗罪的行为表现之一,所以两者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方式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中是没有欺骗罪的,欺骗是属于诈骗罪的行为表现之一,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方式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欺诈罪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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