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身权包括哪些

2022-05-13 09: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信用权等,是随着权利主体的出生而出现。人身权有特殊的特征,即专属性,一般情况下不得买卖、转让,属于权利主体的特有。当人身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主体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身权包括哪些

一、人身权包括哪些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身份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二、人身权和人格权的区别

人格权包含人身权,人格权是对人身权进行细化衍生出来的权利。

具体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

(一)定义不同。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权利主体因一定的地位和资格而产生的权利,它随着当事人之间互相存在的某种身份关系而存在,也随着这种身份关系的消灭而消灭,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等。

(二)权力性质的不同

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而人身权注重的是你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

(三)诉讼时效的不同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伤害起一年。其他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三、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

       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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