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录口供是不是找监护人

2021-10-22 12: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被监护人在外面闯祸,触犯刑事案件的时候,就有可能会被叫去公安局录口供,这个时候监护人的作用很关键,那么录口供是不是找监护人?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录口供是不是找监护人

一、录口供是不是找监护人

录口供需要由被监护人录,但是在录口供的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根据法律规定,在给未成年人进行询问或者录口供时,必须要有其监护人全程在场陪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法律定义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哪些情形监护人资格会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录口供是不是找监护人的内容,被监护人需要录口供的时候,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需要监护人在场陪同,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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