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二)明确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三)从财务角度考虑:明确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等。
(四)从行业角度考虑:明确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
(五)从公司文化角度考虑:了解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六)从环评和国家政策角度考虑:了解被投资公司的排污等问题。
(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需要通过有关部门评估先确定其市场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如果是新增注册资本的话,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则只需要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入股协议(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方案等)。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六)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应该对非现金类资产先进行权威估值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七)登记流程:首先要到当地工商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然后拿着已有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现法人的身份证、新的股东决议、以及变更登记表还有个人的身份证明,资产证明。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自然人入股股东的时候,应该要明确出资人权利、明确出资人的义务、明确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了解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自然人入股公司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