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152条撤销权解释

2021-12-10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常见,有效的合同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合同当事人可能会希望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解除或者撤销。那么民法典152条撤销权解释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152条撤销权解释

  一、民法典152条撤销权解释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有那些规定呢?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才有效,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如果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但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九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权利消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152条撤销权解释的相关知识,民法典152条撤销权解释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是指要约的撤销,债权人的撤销权以及赠与人的撤销权。民法典中的撤销权是债权保全措施的一种。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需要了解清楚其相应的规定,避免盲目行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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