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户主是不是可以做为监护人

2021-11-14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无民事能力的人,需要有监护人去看护,照顾其生活,因为他们没有动手能力。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户主是不是可以做为监护人?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户主是不是可以做为监护人

一、户主是不是可以做为监护人

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二、一般户主是孩子的监护人吗?

不是,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三、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户主跟孩子的监护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可能在有些家庭当中,户口本上填的户主就是家里面年纪最大的老人,按照我国公民普遍的想法来说的话,户主一般在家里面的话语权是比较大的,除此之外也就没什么了,在法律上不会因为是户主的身份就去特殊照顾,户主有的时候都需要别人照顾,更何谈去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户主是不是可以做为监护人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所以户主不一定是监护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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