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监护资格怎么确定监护人

2021-11-19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这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言,需要有监护人作为其合法权利的行使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定监护人去世或者无法监护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没有监护资格怎么确定监护人呢?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没有监护资格怎么确定监护人

  一、没有监护资格怎么确定监护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具备监护资格的人,那么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吗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如果被监护人是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三、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监护人可以变更。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力的,对监护权存在争议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了具备监护资格的监护人,那么可以由民政部门、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监护的义务。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于没有监护资格怎么确定监护人的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想要了解,欢迎来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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