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

2021-01-15 16: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实生活中,大家在新闻中可能会听到无因管理行为而产生的纠纷,那么哪些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那么无因管理有什么法律特征,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哪些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

一、哪些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需要考虑其法律特征。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如下:  

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  
      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但无因所管理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3、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依约对于本人负有义务时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  
       4、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在进行管理时,其管理的对象是他人的事务,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  
       5、补偿性。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是事实行为。


二、不是真正无因管理包括哪三种类型

 1、误信管理。


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

2、不法管理。

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为他人之事务,仍作为自己之事务而管理。

3、幻想管理。

幻想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自己之事务为他人之事务,而管理。

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真正无因管理是管理人具有为本人管理意思,无法律义务而为本人管理事务。

三、无因管理产生哪两方面的法律效果

一是阻却违法性。使无因管理成为合法行为,以排除对他人事务干涉的侵权性。

二是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指在管理人明知系他人事务,却故意当成自己事务或误信他人的事务为自己的事务或误信自己的事务为他人的事务而加以管理的情形下,本人主张为无因管理的。

不真正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为,一是不能阻却违法性,即不真正无因管理仍属违法行为;二是往往加重管理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哪些行为视为无因管理行为的相关内容。无因管理行为主要是指真正无因管理,即管理人具有为本人管理意思,无法律义务而为本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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