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写监护权申请

2022-01-06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都要设监护人,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失去父母的也要求有其他监护人。那么怎样写监护权申请?设立监护的方式有哪些?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怎样写监护权申请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怎样写监护权申请

一、怎样写监护权申请

申请人:XX,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县人,无业,住**市**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135XXXXXXX。

被申请人:XX,男,汉族,19**年**月**日生,**市人,**镇**路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X。

申请事项:

子女监护权相关问题。

请求XXXX社区居委会同意申请人担任XX的监护人。

申请人XX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自愿担任XX的监护人,特向**市**镇**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请贵社区同意。

二、设立监护的方式有哪些

监护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对此,存在四种方式: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二)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

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在委托监护的情形,除有特别约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如果有关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遗嘱监护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三、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作为监护人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二)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三)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权申请就是要将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信息写清楚,还要把监护的事项以及职责写清楚,最好去当地居委会询问。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怎样写监护权申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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