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涉外宣告失踪和死亡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2022-02-02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国家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就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士前来居住。那么涉外宣告失踪和死亡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是怎样的?想要知道涉外人员宣告失踪,怎么运用法律规定的问题,就一起来阅读这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涉外宣告失踪和死亡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一、涉外宣告失踪和死亡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不可避免地会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失去踪迹,下落不明,从而使失踪人本人和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社会秩序因此而受到影响。为此,各国多采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制度,以法律推定的方式使其归于确定。但由于各国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制度存在差异,在国际范围内便产生了法律冲突现象,主要表现为管辖权的冲突和法律适用的冲突。我国并无有关涉外案件管辖权的专门规定,冲突法规则亦过于简单粗疏,不利于我国利害关系人权益保护,因此,应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二、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二)宣告死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三、宣告实失踪或者死亡的告与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涉外宣告失踪和死亡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是怎样的的内容,涉外人士在本国境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时候,可以引用他国的法律。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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